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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9月24日】中共加強軍隊中的黨組織建設
http://www.ykdzzs.com 2010-09-24 00:00:43 來源:人民網
192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二十號通知,就軍事組織系統及其與黨的關系作出新決定。主要內容有:(一)軍委主任應由該地黨委員會的一個委員擔任,并參加黨主席團會議;(二)軍事特派員應與黨書記發生密切關系,商量工作,并且參加黨主席團會議;(三)不在國民革命軍中發展黨的組織,不設黨支部,對于其他軍隊,也不設黨的支部組織;(四)軍隊中同志的組織,直接歸軍委或中央軍事部管轄;(五)凡在軍事范圍內介紹入黨的同志,除十分秘密只能在中央登記外,應向該地黨組織部登記;(六)決定同志做軍事工作,應由黨決定,并移交軍委管理,然后再由軍委分配其工作;(七)軍隊同志關于黨的紀律事件,由軍事負責人員提交黨部執行等等。
日期:2010-09-24 00:00:43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