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8-3 10:56:34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姜東良 梁平妮
7月29日,《山東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得通過。《條例》共6章29條,分別從監督組織、監督實施、監督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工會與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協商制度,定期就涉及職工合法權益事項進行協商,積極協調勞動關系,化解勞動糾紛。明確政府有關部門、工會和企業代表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研究解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重大問題。規定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與同級地方總工會建立勞動法律監督協作機制,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勞動法律監督工作。
《條例》強調各方權益保護,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重視職工權益保護,規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并規定了為投訴人、舉報人保守保密,向實名投訴人、舉報人反饋處理情況的制度。注重用人單位權益保護,明確規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不得泄露在履職過程中知悉的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并規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對用人單位進行調查時應當充分尊重用人單位知情權。強調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權益保護,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監督員履行職責所需的條件和時間,并不得對依法履職的監督員進行打擊報復。
日期:2021-8-3 10:56:3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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