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2-7 8:28:10 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12月5日發布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以下簡稱《告誡書》)提示:有關經營者不得對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囤積居奇、哄抬價格。要準確記錄與核定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得對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
為進一步規范本市各有關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告誡書》提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標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等信息。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防止出現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違法行為。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各賣場、商場、市場、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交易場所提供者應加強對場所(平臺)內經營者的規范和引導。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各有關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價格執法檢查,緊盯投訴舉報線索,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公開曝光。
日期:2022-12-7 8:28:1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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