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轉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建設交通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轉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建設交通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轉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建設交通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轉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建設交通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
安委辦〔20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現將《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建設交通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1〕1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借鑒上海市全面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強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風險源頭控制、嚴格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落實監理責任、加強工程建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關鍵崗位技術工人須經培訓持證上崗等有關做法,加強領導,切實強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