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與市人大代表聯系和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實施意見
濱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與市人大代表聯系和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實施意見
山東省濱州市人大常委會
濱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與市人大代表聯系和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實施意見
濱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與市人大代表聯系和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實施意見
(2017年5月10日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主任會議通過)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與市人大代表聯系和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以下簡稱“雙聯”),發揮市人大代表的作用,提高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水平,根據憲法、代表法等法律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要求
“雙聯”活動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義務,踐行代表職能的重要形式,是人大代表閉會期間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總的指導思想及目標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以憲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強基礎、察民意、傳上情、釋民惑、促發展”為主要內容,健全聯系網絡、搭建聯系平臺、完善工作機制,實現“五個一”(即:每名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每半年至少與固定聯系的市人大代表聯系一次,人大代表每季至少走訪聯系人民群眾一次,每年至少確定一個調研課題進行調研,每年至少提出一條建議,每屆向選舉單位述職一次)的總要求。
二、聯系內容及方式方法
(一)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市人大代表的聯系
1、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加強與市人大代表的聯系,并固定與5名左右代表保持經常性聯系。
2、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圍繞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常委會年度工作重點,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等內容,積極聯系代表,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3、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通過走訪、召開座談會和參加視察調研活動、電話、信函、網絡等多種形式,每半年與固定聯系的代表至少聯系一次。每次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邀請6-8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組織的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專項視察以及專項工作評議、專項詢問等活動,每次邀請5-10名市人大代表參加。
4、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積極參加代表小組活動,充分利用代表小組活動平臺及時了解代表執行代表職務及其工作、生活情況,幫助市人大代表解決履職及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5、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聯系代表時,對代表反映的具體問題,建議代表將其填寫在建議、批評和意見專用紙上,轉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交有關部門辦理并負責答復。
6、市人大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結合聯系代表工作時了解到的情況,進行認真審議。
7、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的情況,經本人整理后,于每年第四季度交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統一匯總,報市人大常委會會議。
8、市人大常委會每年在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時,要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執行代表職務的情況。
(二)市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
1、市人大代表應同原選舉單位的人大代表保持經常性聯系;應密切聯系人民群眾,按照地域就近、行業相近和聯系方便的原則,固定與10名左右的人民群眾保持經常性聯系。
2、市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工作,應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市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以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了解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聽取和反映群眾訴求,關心幫助、促進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因地制宜、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實事。
3、市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建立“聯系卡”制度。代表應當向所聯系的人民群眾公布自己的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辦公電話、通訊地址、網絡郵箱等信息,以便于群眾聯系。
4、市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可采取參加會議、視察、調研、座談、走訪、電話、書信和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也可以充分利用縣區人大常委會搭建的各種聯絡平臺,應邀參加市、縣區人大組織的視察調研等活動。
5、市人大代表在聯系人民群眾時,不直接處理問題。對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反映的問題,代表要認真分析研究。認為可作為議案、建議的,以代表議案、建議的形式提出。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依法屬于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受理的,交縣區人大常委會信訪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依法屬于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受理的,交市人大常委會信訪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處理結束后要及時向代表回復處理結果。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方面的有關意見、建議,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可向市人大常委會或原選舉單位有關部門了解情況后,予以答復。
6、市人大代表可以通過參加“一府兩院”有關單位組織召開的代表座談會,或以代表的身份直接向有關部門反映群眾意見和建議。
7、為全面了解情況,進一步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會安排下,可以進行跨選舉單位視察調研或者持代表證對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
8、市人大代表每年第四季度應向原選舉單位書面報告履職情況,接受監督。履職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行使代表權利、履行代表義務、聯系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反映社情民意等情況。
9、每年年底,各選舉單位要對市人大代表履職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三、聯系機制及工作措施
(一)建立“雙聯”活動聯系網絡。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保持經常性聯系。聯系代表名單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提出建議,與常委會組成人員協商后確定。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名單,由原選舉單位與代表本人協商確定。駐濱解放軍的代表聯系所屬部隊官兵的名單,由軍分區政治部、解放軍71436部隊政治處與代表協商后確定。聯系人民群眾的名單確定后,由各選舉單位統一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備案。
(二)建立“雙聯”活動聯系平臺。原則上各縣區人大常委會要設立一處“雙聯”活動辦公室,各鄉、鎮(街道)要設立一處代表接待站,并按照“四有”標準(即: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施、有工作制度、有活動經費)進行規范化建設和管理。
(三)建立“雙聯”活動信息平臺。以濱州市人民代表大會網站、濱州市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籌建中)為主要網絡平臺,及時向市人大代表通報工作安排、重要活動、代表建議辦理、代表履職活動等情況,進一步拓展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交流履職工作經驗,以便互相學習,共同提高。
(四)加強“雙聯”活動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雙聯”活動辦公室(代表接待站)工作制度、人大代表履職檔案制度等制度建設,確保每一個環節、每一項內容、每一個項目都用制度來保證,以制度促落實。
四、組織領導及服務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大常委會領導“雙聯”工作,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組成人員分工聯系指導縣區的“雙聯”工作。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及各工作部門要密切配合,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工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二)加強人大代表學習培訓。通過集中培訓、定期交流、專題學習等方式,進一步增強代表的政治意識、法制意識、群眾意識,不斷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職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人大代表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認真做好人大代表履職保障。人大代表參加“雙聯”活動是依法履行代表職務的重要職責,市、縣區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在人員、時間、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四)建立工作評價機制。市人大常委會每年底對各縣區“雙聯”活動辦公室、代表接待站建設與運行情況進行評價,結果通過適當形式公開,對工作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五)加大宣傳力度。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原選舉單位要利用報刊、電視、電臺、網絡等媒體,形成常態化的“雙聯”活動宣傳報道機制,擴大“雙聯”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保證“雙聯”活動扎實有效。
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