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的決定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的決定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的決定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的決定
市政府令第160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9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市長 郭安
2017年10月23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中辦發電〔2017〕13號有關規章清理要求,確保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措施有效落實,經過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等16件規章(目錄見附件)。
附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日期及文號
說明
1
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若干規定
1996年7月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0號發布施行,根據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修正
主要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2
南昌市市區四湖管理規定
1997年12月29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發布;根據2003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第二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140號第三次修正;根據2012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第四次修正。
主要內容被《南昌市城市湖泊保護條例》取代
3
南昌市沙石管理規定
1998年6月1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66號發布
主要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4
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1995年9月2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34號發布;根據201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140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第二次修正。
主要內容被《社會保險法》取代
5
南昌市家畜違禁藥物監督管理辦法
2007年1月9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20號發布;根據2012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修正。
主要內容被2016年新修改的《獸藥管理條例》、2013年新修改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取代
6
南昌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
2001年2月9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發布
主要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7
南昌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
2007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26號發布
主要內容被2013年新修改的《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取代
8
南昌市港口管理規定
2006年2月2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11號發布;根據2012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修正
主要內容被《江西省港口管理辦法》取代
9
南昌市水庫管理若干規定
1999年1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3號發布施行,根據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第二次修正;根據2012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第三次修正
主要內容被《江西省水資源條例》取代
10
南昌市河道堤防管理若干規定
1996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7號發布施行,根據2007年11月1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24號修正
主要內容被2011年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代
11
南昌市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
1996年5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發布施行,根據2003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第二次修正
主要內容被2014年《江西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取代
12
南昌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
1996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施行,根據2003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第二次修正
主要內容被2014年《江西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取代
13
南昌市價格調節基金征集管理辦法
1995年2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發布施行,根據2002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修正
價格調節基金已被財政部《關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停征,實際已失效
14
南昌市實施《民兵工作條例》細則
1992年7月10日洪政發[1992]40號發布施行
主要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15
南昌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
1999年8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發布施行,根據2003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第二次修正;根據2012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第三次修正
主要內容被財政部2014年《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2016年《江西省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取代
16
南昌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辦法
2013年1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發布
主要內容被2014年《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實施辦法》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