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山西省忻州市人大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8年3月31日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東曙所作的《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決定予以批準。
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要在市委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緊緊圍繞“1661”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和產權司法保護,不斷強化法律監督,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為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忻州篇章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