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檢察院辦案質量監督的決議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檢察院辦案質量監督的決議
山東省煙臺市人大常委會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檢察院辦案質量監督的決議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檢察院辦案質量監督的決議
(2018年4月26日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加強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案質量的監督工作,促進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增強依法辦案和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觀念,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做到公正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特作如下決議:
一、市人大常委會定期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案質量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
二、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工作安排和人大代表、社會各界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向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提出辦案質量監督檢查重點。
三、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應當對辦結的案件組織開展辦案質量自查。同時,按照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的辦案質量監督檢查重點提交自查情況報告。通過自查,總結經驗,糾正錯誤,追究違法違規辦案人員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
四、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相關專家和人員,采用指定檢查或調卷抽查等方式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結的案件進行監督檢查,形成辦案質量監督檢查報告。
五、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案質量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形成審議意見。
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應當認真研究辦理審議意見,并在3個月內將辦理結果書面報告市人大常委會。
六、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監督檢查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辦案質量工作,相應建立法官、檢察官司法檔案,為任免法官、檢察官提供參考和依據。
七、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檢察院辦案質量監督工作,參照本決議執行。
八、本市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可以參照本決議,組織開展聽取和審議本級法院、檢察院辦案質量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