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山東省菏澤市人大常委會
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19年1月10日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定于2019年1月19日至22日在菏澤大劇院召開,時間4天。會議建議議程為:
一、聽取和審議菏澤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批準菏澤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計劃;
三、審查菏澤市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9年預算草案,批準菏澤市2018年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9年市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增設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更名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為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草案)》;
八、選舉事項;
九、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