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龍章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龍章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山西省運城市人大常委會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龍章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龍章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8年3月13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王龍章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