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的報告(2019年度民生實事)的決議
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的報告(2019年度民生實事)的決議
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會
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的報告(2019年度民生實事)的決議
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的報告(2019年度民生實事)的決議
(2019年1月18日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白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重大事項的報告(2019年度民生實事),同意報告提出的2019年度共9個方面39件民生實事的實施。
會議指出,今年首次將重要民生實事項目列入市人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健全各級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人大報告的實施意見》的重大舉措,是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實現關系群眾利益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根本途徑,也是組織人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保證人民通過代表大會行使權力的具體表現。
會議強調,辦好民生實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必須用心、用情、用智慧把9個方面民生實事辦好、辦實、辦出水平、辦出亮點。要求真務實,狠抓落實,對標對表,按時序進度完成目標任務。要加強督查,對推進不力、措施不實的,啟動問責制度,確保民生實事高質量完成,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