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令第23號 科技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科學技術部令第23號 科技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科學技術部
科學技術部令第23號 科技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科學技術部令第23號 科技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科技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25年7月21日科學技術部第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陰和俊
2025年7月30日
科技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推動健全科技政策法規體系,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科技部全面清理現行有效規章,因內容不符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科技體制改革有關要求,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涵蓋替代,決定廢止5部規章。
1.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1993年12月24日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令第17號公布)
2. 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規定(2001年1月20日科學技術部令第4號公布)
3.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1月20日科學技術部令第5號公布)
4. 關于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2003年1月16日科學技術部令第6號公布)
5. 國家科技計劃實施中科研不端行為處理辦法(試行)(2006年11月7日科學技術部令第11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