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9737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簡明實用版)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幟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5年7月
- 入庫時間:2025-8-12
- 定價:24
圖書內容簡介
"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理解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實用附錄
勞動合同(通用)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爭議起訴狀(參考文本)
勞動爭議處理流程圖
"
圖書目錄
"目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用人單位的范圍]
[勞動者的范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規章制度
[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第六條 工會的主要職責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勞動關系建立的標志]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用人單位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勞動者不履行如實說明義務]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社會保險]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處理方式及順序]
第十九條 試用期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保密事項的范圍]
[保密待遇]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
[競業限制的分類]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
[無效勞動合同報酬支付標準]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支付令的履行]
第三十一條 加班
[加班費支付的具體標準]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即時解雇
第四十條 預告解雇
[不能勝任工作]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醫療期]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蹤]
[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
[集體合同的訂立程序]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條件
[勞務派遣]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不認定為勞務派遣的情形]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管理體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主要職責、管轄原則]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項
第七十五條 監督檢查措施和文明執法
第七十六條 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權益的救濟途徑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
第七十八條 工會的監督權
第七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的舉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 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試用期應當遵循的規則]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證件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 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無營業執照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使職權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聘用制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
第九十七條 過渡性條款
第九十八條 施行時間
附錄一 配套核心法規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12.29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008.9.18)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2014.4.25)
二、集體合同、勞務派遣
集體合同規定(2004.1.20)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2014.1.24)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2013.6.20)
三、工時、休假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3.25修訂)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12.14)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9.18)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24.11.10修訂)
四、薪酬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2019.12.30)
最低工資規定(2004.1.2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1994.12.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3.1.16)
五、工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節錄)(2021.12.24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12.29修正)
六、勞動保護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2004.11.1)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4.28)
七、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12.29修正)
工傷保險條例(2010.12.20修訂)
工傷認定辦法(2010.12.31)
失業保險條例(1999.1.22)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2024.6.14修訂)
八、勞動爭議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12.29)
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2011.11.30)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2017.5.8)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2017.5.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2020.12.29)
附錄二 典型案例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典型案例
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第四批)
依法懲治惡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
附錄三 實用模板
勞動合同(通用)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爭議起訴狀(參考文本)
勞動爭議處理流程圖
附錄四 電子增補法規①
一、綜合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8.4)
二、勞動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6.10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12.29修正)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4.9)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2020.12.31)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2021.1.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2022.1.7修訂)
三、勞動報酬
國有企業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2022.11.9)
四、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15.4.24)
殘疾人就業條例(2007.2.25)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22.1.7)
人才市場管理規定(2019.12.31)
五、社會保險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3.24修訂)
社會保險經辦條例(2023.8.16)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2019.3.24修訂)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2000.1.5)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4.12.14)
六、工時、休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2024.9.13)
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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